煤安監技裝〔2012〕28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設備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改煤礦設備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自11月至12月上旬組織開展一次煤礦設備安全專項檢查(以下簡稱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所有煤礦企業及其所屬井工礦井。
二、重點檢查內容
(一)礦用空氣壓縮機使用和維護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礦井是否已按規定淘汰禁止使用的滑片式空氣壓縮機,井下空氣壓縮機是否具備安全標志,保護裝置、檢測檢查記錄,安裝位置、維護管理是否正確到位等。
(二)礦井斜井(巷)提運人員設備設施使用和管理維護情況。重點檢查提運人員設備是否按規定安裝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并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設備使用和管理維護記錄是否完善等。
(三)《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建立應予淘汰設備臺賬,是否按規定期限進行淘汰,未按期淘汰的設備、工藝的數量、比例及主要涉及的淘汰項目類別等。
三、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段實施、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要求,采取企業全面自查、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重點抽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督導檢查的方式進行。自2012年11月開始,到12月上旬結束。共分3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自查階段(11月上中旬)。
所有煤礦企業和所屬礦井按照重點檢查內容要求,集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填寫附件1~3報送至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分類登記建檔,并按有關規定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限期整改到位。
(二)重點抽查階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
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專項檢查實施方案,在煤礦企業自查自糾工作基礎上,按照重點檢查內容對轄區內煤礦設備設施使用和管理維護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報附件4~6。
(三)督導檢查階段(12月上旬)。
由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司負責人帶隊、駐地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1~2名專家組成督查組,赴重點地區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明確專項檢查工作的牽頭部門和具體負責人,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安排部署。督促煤礦企業全面排查設備安全隱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將專項檢查與日常執法監察相結合,與煤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相結合,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
(三)嚴格執法,確保效果。專項檢查要嚴格執法,發現煤礦安全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責令立即停產整頓并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
(四)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匯總分析轄區內煤礦設備的使用和管理維護情況,專項檢查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于12月15日前將駐在轄區專項檢查總結材料及填寫的附件4~6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聯系人:黃體偉;
聯系電話:010-64463954,010-64463175(帶傳真);
電子信箱:huangtw@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