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監司辦〔2012〕35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煤礦企業(集團),煤炭科研和設計院所,有關單位:
為適應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發展,正確反映煤礦生產的客觀規律,充分發揮《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中的作用,國家煤礦安監局計劃2013年開始對《規程》進行修訂。為做好修訂工作,決定于2012年10月—12月對《規程》如何修訂征求你們的意見和建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
1、各有關單位在執行現《規程》過程中與生產實際不相適應的地方。
2、現《規程》在格式、條款等方面有哪些需要進一步修改的地方。
二、方式
1、各有關單位自行組織,匯總提出如何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2、國家煤礦安監局將適時組織,采取現場調研、專家座談等方式到部分單位、企業開展調研活動(時間和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并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此項工作,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將匯總的有關意見和建議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規程》前期調研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國煤炭工業安全科學技術學會)。
聯系人:張 磊,電 話:010-64463230;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北街21號中國煤炭工業安全科學技術學會;
傳 真:010-64463226;
電子信箱:zhmlbxh@126.com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