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通報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過河口煤礦“8•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一是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要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以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深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二是切實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力度。各煤礦企業要認真組織落實好防治瓦斯的各項措施,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健全完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高瓦斯和突出礦井要嚴格落實瓦斯應抽盡抽、不抽不采的要求,對抽采不達標的礦井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要加強作業現場瓦斯實時監測監控和瓦斯檢查,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三是切實加強煤礦井下電氣設備管理和現場安全管理。要及時淘汰落后老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電氣設備,并加強檢查和維護。要嚴格落實煤礦領導井下帶班制度,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停產,撤出人員。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加快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
四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點區域和重點礦井的監督檢查和執法監察,督促煤礦企業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堅決責令停產整頓或依法關閉。